一般來說
傳統公司通常都沒有所謂的設計單位
有的是為了特定工作,而臨時請一位設計人力
在部門的定位叫做美工
之所以,有這樣的稱呼,大多數是因為他被賦予的工作就是美化的動作
並不能就此認定他的能力高低 (大多數人認定,美工就比設計師低階)
舉凡部門或是公司的網頁 / 海報 / DM / 賀卡
通常都是一人包辦 ,其實是相當多工的人員
隨著公司開始成長
不同的事業單位開始進行分割
這時,一人美工已經不容易在這情況下
跨組織,及跨單位工作
人數也因此開始增加,變成依附在不同的事業單位下
分工的概念 ( 因為不同事業單位要求不同 )也開始萌芽
也開始,會將美工的角色,變成設計師這樣的職稱,並依據功能性衍生出不同稱呼
平面設計師 / 網頁設計師 / 視覺設計師 / 互動設計師
基本上,這時候公司的產品規劃或相關設計出圖,較少有融入整體識別的感覺
大多由企劃單位設計簡單的規範(通常只有LOGO跟識別色)
其餘就由各單位發揮
也因此,比較容易感受不一致的情況
為此,重視設計的公司,開始思考
須成立一個層級更高的設計中心,專門規劃整體識別 / 家族風格規劃 / 前瞻性商品規劃
同時融入使用者的思維與想法
甚至,在此同時導入設計思考(Design Thinking)的思維到產品及專案開發上
以企劃為主
- 活動企劃、產品企劃、研究員、行銷、美編 / 美工 企劃多為文案,通常會叫美編
- 大部份被動接收工作指派
以RD為主
- 產品/專案管理、工程師、美編 / 美工 RD多為軟體,通常會叫美工
- 大部份被動接收工作指派
UxDC
- 跨工作領域,重點在於協調與跨組織能力,直接以該工作性質給予稱謂
- 大部份需主動提案
下圖,大致說明美編 / 美工角色異動的變化